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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一切面向农民的集资项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 07:10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凡是农村收费项目今后必须亮证收费,违反规定、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力的部门人员和主管领导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这是记者从近日广东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文件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必须清理本部门系统的政策文件,凡与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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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应一律废止。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出台任何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强制性服务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取消一切面向农民的集资项目,不得违背村级组织和农民的意愿摊派订阅报刊。

  文件规定,今后所有涉农的收费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规定使用的收费收据;必须按规定上交或使用所收款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文件规定,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擅自加重农民负担,多征或重复征收农业税等多种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上级领导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在研究县市区有关涉农收费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晋职、晋级时,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征求本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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