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向下修订批地溢价金 部分减幅约百分之二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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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6日 10: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澳门五月五日电 澳门特区行政会今日完成讨论“批地溢价金的订定方法”,这个行政法规修改了原有的溢价金订定方式。法规生效后,批地溢价金将普遍下调,部分减幅约为百分之二十。 据澳门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介绍,现时的批地溢价金由一九九三年订定,十一年之后,澳门的房地产、土地使用等情况已出现变化,故有必要作出检讨。运输工务司司长去年
唐志坚指出,经修订后,住宅楼宇溢价金的计算将包括建筑成本上涨的因素在内,令溢价金有所下调;商业楼宇溢价金仍会按所处街道分级计算,但会作重新编排,溢价金略为下降。至于酒店场所,考虑到近年酒店业的需求大增,则采用以每平方米划一价格方式征收溢价金,以方便投资者。 另外,原来规定须于土地批给刊登政府公报后三十天内缴交最少百分之五十溢价金,现改为接受合同通知二十天内须缴交最少三分之一。唐志坚称,这主要是考虑到澳门将来会有较大型投资项目,此举将有利鼓励商人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