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提出7项措施 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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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 09: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记者 许志峰 报道 为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大幅增加的势头,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并相应提出了7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贷款损失足额拨备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要求,切实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切实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注意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合,着力推进资产结构调整;银监会将建立重大违约情况通报制度,提高对恶意违约风险的整体防范能力;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信息系统;各商业银行要建立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制度,全面落实信贷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银监会要求各派出机构加强检查和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 通知指出,对于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项目,各商业银行一律不得发放新的贷款。已给予授信和已发生的贷款的要采取适当、稳妥的方式予以纠正。适时、适度对钢铁、电解铝、水泥以及房地产、汽车等过热行业贷款进行合理控制。但对于煤炭、电力、石油、交通、供水等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要给予重点倾斜。银监会要求各银行要严格执行审慎的贷款准备金制度,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并加强对贷款的逐笔、实时监控,对重点机构和客户进行直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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