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全面清理在建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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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07:28 中国新闻网 | ||||||||||
相关专题: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对所有在建、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这次清理的重点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以及2004年以来新开工的所有项目。农林水利(含农村“六小”工程)、生态建设、教育(不含大学城)、卫生、科学(不含科技园区)项目不在此次清理范围内。 此次清理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地方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清理,中央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在1个半月内完成项目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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