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选择三户央企进行分离办社会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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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15: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中国国务院决定选择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三户中央企业进行分离办社会工作的试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28日在与出席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会议的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要充分认识抓好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稳妥地做好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很多国有企业都兼有办医院、学校、餐饮等社会服务职能,这些本应属于社会范围的职能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黄菊指出,做好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有企业人员多、负担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各项社会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当前的任务还很繁重,特别是中央企业,分离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黄菊说,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坚持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方针,先进行改革试点,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这次国务院决定在三户中央企业进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改革试点,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利益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于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菊强调,试点的三户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多,分布范围广,分离任务重,各有关地区、相关部门和试点企业要对资产、人员等的核实、移交工作作出周密安排,妥善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妥善地解决试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被移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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