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悬赏向“霸王条款”宣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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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4:58 CCTV《第一时间》 | ||||||||||
霸王条款指的就是经营者单方面以格式合同、通知和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这种条款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我们经常看到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或本商场所有;还比如电信公司出售的电话卡,硬性要求消费者在一定的期限以前把卡里的钱用完,过期就要没收等等。 昨天,中消协表示,2004年将向消费者有奖征集霸王条款,用点评的方式向霸王条
中消协表示,凡是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7月底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现明显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或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均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举报并可以发表自己的点评意见。消协将向社会公布“2004年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并对部分举报的消费者给以奖励。 中消者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点评看似很轻,其实会造成很强的舆论压力,推进立法进程。 霸王条款指的是,经营者单方面做出的,以格式合同,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强加给消费者的不合理条款。前一段时间,中消协公开表示,一些银行突然宣称,要对银行卡持有人收取年费是霸王条款,最终在舆论的压力下,个别银行更改了决定。 据中消协介绍,去年各地消费者协会共收到对霸王条款的举报4802件,其中213件被曝光,207件移交工商行政部门,2539件向经营者进行了反映。 而目前为止,黑龙江、上海等地也已经出台相关地方法规,对霸王条款的界定和处罚做出了规定。 三汽车厂家被中消协实行“公开劝谕” 霸王条款在老百姓的消费生活中随处可见,在买车的时候也不例外。有车的人都知道,车里的灯泡、橡胶制品这些易损件坏了,即使凭三包服务卡,即使在保修期之内,也无法享受到厂家的无偿服务。因为厂家的随车文件里明明白白地写着,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这就属于霸王条款。 昨天,针对这类随车文件当中存在的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中消协对三家没有修改随车文件的企业实行公开劝谕,借助舆论的压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这三家被公开劝谕的企业分别是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南京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和西安秦川汽车有限公司。在中消协的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告知之后,这三家企业至今还没有就各自的蒙迪欧、派力奥、秦川福莱尔等品牌的随车文件当中有“不适之处”反馈任何的意见。 对此,中消协决定对这三家企业实行“公开劝谕”,希望尽快能给消费者一个体现公平原则的答复。 此前,中消协针对这类和法律法规相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分别向25家汽车制造商发出了《劝谕改正函》。 截至目前,共收到22家企业的整改反馈意见。 《第一时间》播出时间: 经济频道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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