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耕地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五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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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3: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 徐京跃) 为了稳定粮食面积、恢复和提高粮食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今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业部有关负责人28日向记者解读了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政策。 近几年,我国耕地连年减少,对国家粮食安全已经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制定这个政策的主要目的:一是切实保护耕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增加
主要政策要点包括: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 2.严肃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扩大开发区面积的现象,对清理出的开发区具备耕种条件的,今年一定要种上庄稼。禁止在基本农田挖鱼塘、栽种树木。 3.加强土地整理,合理开发土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抓紧落实确定一定比例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根据不同情况,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确定。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确定。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把握这个政策时要注意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二是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四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五是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