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加速发展民营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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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0:5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桂林四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蒋雪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高层今天在此间决定,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凡自治区下放到地级市的审批权,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下放给县(市),以加速民营经济的发展。 为期三天的广西县域经济工作会议昨天在桂林市荔浦县召开。中共广西区委书记曹伯纯今天在会上说,过去,广西各级政府在努力招商,但有些部门和个人处处在设置障碍,
曹伯纯说,要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必须创新体制,激活机制。经过多轮机构改革,广西各级政府的职能有了很大转变,但仍存在县以上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多,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多的问题。 为此,广西将扩大县市投资管理权限,明确对不需要自治区和国家财政预算投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及国债投资、不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属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实行属地登记备案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投资实行核准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仍由自治区核准的投资事项外,实行属地核准并报自治区备案。曹伯纯同时要求,各县市不能用自治区下放的权力来直接干预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为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广西今后每年将以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奖金重奖十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