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时评:官员劳动价值只能由百姓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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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07:12 中国青年报 | |||||||||
刘以宾 北京一家媒体报道:今年3月,某省会城市决定筹办“文化节”。4月9日,该文化节组委会将一位市委副书记的创意公开拍卖,并以100万元成交。几分钟后,市委副书记当场表示,将100万元捐给组委会,当地媒体报道称他当了“3分钟的百万富翁”。
该市筹办“文化节”的决定是否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暂且不论,仅就公开拍卖创意来看,它无疑是一种市场活动。而作为被拍卖创意的作者———副书记,在此项活动中,实际上已变相充当了“市场主体”的角色。至于100万元是留做自用还是捐献给组委会,则完全是一种个人选择。 组委会又是怎样一种社会角色?其价值目标和具体运作究竟是遵循政府行政规律还是企业经营规律?假如是前者倒还罢了,他们定会对无私捐献的副书记心存敬佩和感激,并将此转化为把好事办好的动力;假如是后者,是否有资格接受这种捐赠其本身就值得怀疑,况且“白要”毕竟不符合市场规律,于是总需要在事后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回报。假如副书记今后接受、默许了回报或通过间接方式接受,这笔收入究竟算正常还是“灰色”呢? 就这100万元看,书记大概不该挣的,尽管没存进私人账户。因为“百万富翁”仅仅当了3分钟,但毕竟还是当了一把。做出此种价值判断是基于一种大原则前提:市委副书记作为政府官员的代表,其任何劳动(包括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行为价值都只能由民众来判定,而不能由市场来“承认”。 副书记当然也是普通公民之一,但这要就场合论之。“文化节”组委会公开向市民征集“点子”,其征集对象无疑是与官员相对应的一面———“非官员”,而官员则需要适当“回避”。这大概仍然要扯到“运动员”还是“裁判员”的老话题上。无法否认,客观存在着这样的事理逻辑:假如负责“点子”评选的专家们接到的“考卷”并不像学生高考试卷那样完全隐去了姓名,市委副书记和普通应征的市民在其身份分量上不可能做到绝对的不偏不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