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专家支招新一轮税制改革总体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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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13:43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应该如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制度?在日前举行的“市场经济与税制改革”高层论坛上,专家学者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税收制度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即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分布推进。今后一个时期,税制改革的主要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刘仲藜提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应该加快。他说,我国已加入世贸,应该以国民待遇对待外资企业,而且现在投资旺盛,国内资金也不缺,国家又要抑制投资过热,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可以加快。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认为,税制改革应坚持这样的原则:保持总体增长,又能够有增有减,增的部分抵掉减的部分还有余,而减的目的是提高相关行业企业的竞争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卢中原对各地税收优惠过于繁杂的现象发表了自己得看法。他认为,各地税收优惠过于繁杂不符合税收的公平、简明和效率等的要求。而且中央和地方的税权和划分、税种设置也不合理,中央的宏观调控和地方的判断和行为往往很难结合在一起。要重新设计税制,合理地划分中央地方的财权和税权,使地方有比较规范的税收来源。这样才能实现各个方面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