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4.3%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7: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今年一季度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3%,维持在去年年底的水平。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介绍的。 截至2003年底,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今年的目标是到年底将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一季度就业保持平稳态势,失业率没有明显增长。
对于有人感觉到实际失业率较此为高的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表示,4.3%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即城镇失业人员来登记所形成的失业率。它不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因为这些人员跟企业的劳动关系还存在,而且有企业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也不包括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他介绍说,中国已建立起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救济和失业医疗补助,开展失业人员管理和服务,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目前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已超过1亿人。 据悉,截至2003年底,我国城乡从业人员已达74432万人。1990年至2003年,我国共增加从业人员9683万人,平均每年新增74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