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解读稳定农资价格、降低种粮成本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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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11: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徐京跃) 为了稳定粮食面积、恢复和提高粮食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今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农业部有关负责人26日向记者解读了关于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政策。 据介绍,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农资价格一路攀升,而且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农民反映强烈。因此,国家制定该政策的主要目的:一是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的要点是: 1.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化肥生产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恢复尿素生产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政策,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的能源、原材料供应。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承担国营贸易进口任务的化肥进口企业,进口环节加收的流通费用综合差率由1.7%暂时降为1.2%,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等港口交货价允许下浮,暂停执行上浮3%的规定。暂停尿素和磷酸二铵的出口退税。根据生产企业磷酸二铵销售量和进口企业磷酸二铵进口量,每吨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2.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出厂价和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降低化肥最终零售价格,真正让利给农民。 3.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把握这个政策时要注意:一是要严格控制批零价格差,不能把农资利润过多地留在流通环节。二是要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力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