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全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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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10:41 新华网 | |||||||||
四、农村劳动力就业 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的就业问题。中国政府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扩大农村就业容量,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逐步消除不利于城市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中国政府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传统种植业以外的农业产业,扩大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国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储运、保鲜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采取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培育经纪人队伍,全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国政府将发展乡镇企业作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一条重要出路。20多年来,通过体制创新、技术改造、布局优化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目前,乡镇企业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和经济总量,成为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和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3668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4%,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36亿人,占农村劳动力的27.8%。 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就业 2003年,中国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地方流动就业的人数已超过9800万人,是1990年1500万人的6倍以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农民离乡外出就业平均每年以500万人左右的规模迅速增加,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农民工进城实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对农民进城就业加强引导和服务,建立了劳务协作制度、就业服务制度、重点监控制度等有效的管理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信息导向、管理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劳务用工信息网络,开展用工信息调查并及时分析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制定《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将在七年内对拟转移的6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中国政府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农民进城按需有序流动就业。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中国政府逐步健全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单位和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加强对用工单位、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等方面的管理,集中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虚假用工信息坑害农民工的行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力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险的途径,广东、福建、北京等主要劳务输入地区已经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向农民工延伸,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 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 1991年以来,中国政府在一些地区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探索不同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的具体途径、实现方式和政策措施,建立与各种就业方式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组织管理形式,研究政府统筹管理城乡就业的政策、法规和宏观调控办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目前,以城乡就业统筹、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推进西部开发就业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26个省市的98个县市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