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城镇失业率在4.5%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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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10: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6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今日上午在介绍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时指出,伴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出现了大量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国政府从国情出发,通过探索并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经济和社会发生深刻而剧烈变革的时期,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胡晓义还称,2003年是中国把就业再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的第一年。虽然受到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的不利影响,但在中央政府的正确决策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03年底,全国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859万个,共有44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全面完成2003年新增就业岗位800万,全年400万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宏观调控目标任务。 胡晓义同时还称,21世纪前20年,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政府将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本目标任务,并将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中国政府根据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参加国际劳工事务。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众多国际机构以及许多国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就业、消除贫困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新华网、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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