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透露:环保指标有望纳入官员考核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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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08:5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刘世昕)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透露,1999年、2002年和2003年,环保总局已经多次会同有关部门,为将环保指标纳入政府官员考核体系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考核官员的环保责任”已逐渐成为国际趋势。2002年的南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便强调建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问责制”。要使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得以统一,就要
环保部门建议,有关方面应设计一系列政策与制度去支撑科学发展观,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新的官员考核指标体系,循环经济与绿色控制的法律框架等。 潘岳说,构建政府官员考核指标体系时,应将公众环境质量评价、空气质量变化、饮用水质量变化、森林覆盖增长率、环保投资增减率、群众性环境诉求事件发生数量等指标,以及当地政府对中央各项环保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环保政绩要与政府官员任免密切挂钩,尤其是各地各部门的主要管理者要成为环保考核的对象和环保责任的承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