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提高5%使38家金融机构遭“差别”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07:26 京华时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也于4月25日开始实施,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一位人士4月25日向记者透露,有38家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始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本次调整主要是要遏制金融机构过度的信贷投放,开始实施的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将存款准备金率与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挂钩,主要是使金融机构在信贷发放上量力而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陈雨露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经济开始进入新一轮的增长期。尤其是现在,在经历了5年的积极财政政策之后,民间资金比较充分,整个市场上的资金量比较富裕。虽然提高0.5个百分点力度是比较大的,但是不会造成整个金融市场的巨大波动。 分析人士指出,4月25日开始实施的这两个政策突出的特点,是对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实行这个政策,其目的就是要保证春耕生产对资金使用的需求和农业领域的其他有效资金投入。这一政策目标非常明显,就是体现了中央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保证农民增收致富的政策意图。 据悉,央行将定期根据银监会统计的金融机构法人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率等指标,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在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重大违规、风险问题以及支付清算问题时,央行将会商银监会,及时调整其存款准备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