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努力降低化肥等农资零售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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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 12:0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 朱剑红 报道:为切实降低化肥等农资价格,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19日发出《关于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努力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降低农资零售价格。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磷酸二铵各环节价格的监管,将国产磷酸二铵出厂价格和进口磷酸二铵港口交货价格在3月底价格基础上每吨降低100元。对磷酸二铵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采取规定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实行最高限价的办法进行干预,确保价格水平比3月底前每吨至少下降100元。 《通知》明确,对其他化肥品种出厂价格实行上限控制。企业生产的各品种化肥出厂价格,一律要以现行(4月20日)实际价格水平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立即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控制。企业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过7%。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监管,务必使当地主要播种的享受政府补贴的稻谷、小麦等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稳定在今年2月底的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派出巡查组,督促地(市)、县坚决落实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一系列农资价格政策,并加强对农资价格政策的宣传,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促进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