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 实行最低收购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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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14: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16日讯 记者朱剑红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国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即在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指定部分粮食经营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近日国家发布2004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5元。
《人民日报》(2004年04月1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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