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专家毛寿龙评马富才辞职:这是必然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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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 07:2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杨得志) “这是马富才承担道义和政治责任的必然结果。”今天,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毛寿龙教授对中石油集团总经理马富才的去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2003年12月,重庆开县罗家16号井突然井喷,243条鲜活生命撒手人寰。井喷爆发以后,舆论认为,中石油作为责任方应当承担经济责任和领导责任。
毛寿龙指出,所谓的“高官问责”,正是对于技术上本可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事情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马富才作为中石油负责人和部级高官,理应对“12·23”川东特大井喷事故承担责任。“高官承担责任有四个层面:一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向受害者和公众负责;二是承担政治上的责任,也就是向执政党和政府负责;三是承担民主的责任,向选举自己的人民代表和选民负责;四是承担法律的责任,要向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看是否有渎职的情形存在。” 毛寿龙认为,马富才承担的首先应当是道义和政治上的责任。因为这两种责任是显见的,与需要程序和认定过程的民主和法律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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