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作出终裁 倾销幅度较初裁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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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10: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4日电 14日凌晨,厦华代理律师丹尼波特收到美国商务部的通知称,美国商务部于北京时间4月13日23时公布了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
终裁结果是:厦华彩电的倾销幅度终裁结果为4.35%,比初裁结果大幅降低。另外三家中国彩电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是:长虹24.48%、TCL22.36%、康佳11.36%。 对此,厦华海外营销总部总经理李永表示:今天的结果虽然比初裁要好了一些,但还不是我们想要的最终结果,在后续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听证会和5月27日的终裁之前,中国彩电企业将为获得“公平、公正”的结果,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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