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一贪”尹西才一审被判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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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 14: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3月17日电 (记者 偶正涛) 安徽省历史上数额最大的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7日在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被告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林业处原处长尹西才,因贪污人民币570.9447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7.2912万元以及财产来历不明人民币1901.38819万元、美元66.82165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尹西才,男,现年50岁,安徽省阜阳市人,1993年5月至2003年10月,曾任淮北矿务局林业处党委书记、林业处处长,1996年后兼任该处下属企业安徽金蟾药业总公司总经理、安徽金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尹西才采用截留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以及贪污技术服务费等手段,伙同他人疯狂侵吞公款,现查明,尹西才单独、指使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902.6447万元,其中个人所得赃款570余万元;且在他担任国有企业负责人期间,现有家庭财产人民币2028.679395万元、美元66.82165万元,扣除其家庭合法收入和能够说明来源的部分外,尚有人民币1091万余元、美元66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后侦查机关已冻结、扣押尹西才财产人民币2310余万元和美元66万余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