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决定从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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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 06: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相关报道: 3月24日消息:央行决定自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新浪财经解读政策要点: ·一般金融机构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
·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 ·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仍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 北京消息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 根据央行的安排,现执行7%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有关外资金融机构,将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根据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要求,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仍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 据介绍,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后,金融机构将一次性减少可用资金1100亿元左右。目前,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余额2万多亿元,并持有3万多亿元流动性较高的国债、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票据等资产。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后,商业银行仍将保持正常的支付清算水平并具有平稳增加贷款的能力。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不影响居民的经济生活。 央行表示,今年以来,在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增长,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对外贸易增势强劲,财政收入大幅提高的同时,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投资需求进一步膨胀、货币信贷增长仍然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会引发通货膨胀或资产价格泡沫,可能形成新的银行不良贷款,积聚金融风险。此次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主要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上海证券报记者 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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