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直补”农民18亿元 人均增收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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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 10: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4月11日电 (记者 孙英威) 我国粮食主产区黑龙江省今年改革粮食补贴方式,拿出18.52亿元对全省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据初步测算,仅此一项全省农民即可人均增收约80元。 从2004年起,黑龙江省将原先通过粮食流通环节给予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同时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购销市场,
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黑龙江省范围内原农业税实际纳税人,包括原按规定享受农业税政策性减免的应纳税人,均为此次补贴的对象。 据介绍,今年全省补贴总额为18.52亿元,其中补贴基数18.16亿元,用于对2003年农业税计税土地和国家计划内退耕还林的原农业税计税土地补贴;机动补贴0.36亿元,用于对没纳入2003年计税面积享受政策性减免农业税的计税土地等特殊情况的补贴支出。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补贴基数必须全部落实给农户。机动补贴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自行筹措,不得挤占补贴基数;如有结余,可滚动用于下年对农民的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在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