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企业”将被海关特殊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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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 07:28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於武进 孙群 记者付原 ) 4月12日起,上海南汇对外贸易公司、上海东风马瑞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进出口任何一批货物都将被上海海关要求逐票开箱,实行100%掏箱验货。这是上海海关制定的对“黑名单”进出口企业八项监管措施中的一条。今后,凡是被纳入海关进出口“黑名单”的企业都将遭受和上述四家公司一样的命运。
3月24日,海关总署首次向社会公布了诚信守法进出口企业“红名单”和走私违法进出口企业“黑名单”。“红企业”可享六项便利措施,而“黑企业”将从4月12日起被执行重点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