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四地进口三氯甲烷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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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8: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9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Chloroform)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现金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据悉,商务部于2003年3月20日收到四川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三氯甲烷产业提交的对原产于上述4国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进行反倾销
三氯甲烷是有机化工产品,是制造氟利昂22(空调制冷剂)的原料,也是有机氯溶剂,同时在医药工业有较广泛的用途,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列为:29031300。2002年,上述4国(地区)对我国的出口金额分别为:美国2233万美元、欧盟1468万美元、韩国1004万美元、印度240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