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避不护短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三“箭”齐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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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14: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记者翁阳 “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是不回避、不护短!尽管目前处在特定经济发展阶段的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正在受到重视并不断得到解决”,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志刚今天于此间郑重表态。
这位高官表示,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不仅拥有完善的司法体系予之保障,并且还具备其他国家鲜有的严厉行政手段施以辅助。 在立法层面,已出台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版权法实施细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在保持同世贸《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一致的同时,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执法层面,中国各级法院也都已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来应对诉讼。此外,中国《刑法》规定,对侵犯知识产权可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就行政手段而言,近年来中国先后开展了“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等几十项大型专项整治活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予以了重大打击。在去年八月的全国“销毁走私盗版光盘大行动”中,中国共销毁走私盗版光盘四千二百万张;去年十月,北京工商执法人员一举查获耐克、阿迪达斯假冒名牌服装近六万件,案值达一千五百万人民币;从一九九六年至今,中国在境内已查获地下光盘生产线一百八十二条…… 据张志刚介绍,以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还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诉,行政机关也可依照法定职权进行查处。由于行政程序在打击侵权方面速度较快且费用较低,因此广受权利人欢迎。 为与外商投资企业互通有无,更多了解并更好解决其在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去年九月全国整规办还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高检高法等部门建立起与外商投资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截至二00三年底,中国市场假冒产品的市场份额有所降低。 四月二十六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从本月十九日开始,全国整规办、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九部门将发起以“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为主题的中国首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且该活动将在今后每年举办。 “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的知识产权,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中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到经济强国的跃迁,一定要有自主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此次宣传周活动就是要在全国普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同时要让全社会和全世界知道,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为了履行中国入世之承诺,更重要的是为了加快中国经济和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张志刚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