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发布公告 称母公司已缴1109万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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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11:4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吴谭 杜宝仪) 中国人寿(2628-HK)发表公告称,中国国家审计署报告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违反内地保险法以及未如期缴纳部分税款,须合共缴付6749万元人民币罚款及欠税,其中1109万元人民币为罚款,其余为欠税,将由中国人寿母公司负责。 有业内人士据此认为,该公告是为了表明作为上市公司的中国人寿并不涉及今年2月
中国人寿目前面临一项美国律师事务所的指控,指该公司在进行34.6亿美元的首次公开募股推广活动时,向投资者隐瞒了财务欺诈以及政府对欺诈行为进行调查的情况。 上述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截至2002年,中国人寿则是在2003年为了进行首次公开募股而进行重组的。这表明上述审计可能覆盖目前属于上市子公司的资产,也可能是属于国有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资产。 而在审计署调查的消息披露后,中国人寿股价的确出现了大幅下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