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稽查局长放纵伪劣商品 一审被判2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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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15:53 新华网 | |||||||||
今天,记者从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获悉,原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局长雷开文因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一案,经红花岗区法院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接贵州省质监局稽查局传真线索,经办贵州某公司遵义分公司销售假冒柴油的案件。雷开文作
为稽查分局局长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由于领导说情,擅自将查出的该公司光电电力加油站、光华加油站计40.5吨不合格柴油不作汇报处罚,且不调查取证,致使两加油站用1号和4号燃料油混合后冒充柴油销售1000余吨(价值300余万元)的事实未能得以查实处罚;其间,被告人雷开文还私下收受丰源遵义分公司负责人雷某现金3000元和茅台酒2瓶。 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雷开文因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雷开文不服,表示将上诉。(记者王珩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