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炒房”禁令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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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 14:19 经济信息联播 | |||||||||
对类似温州购房团的炒房行为,不少地方采取了遏制措施。今天,南京市"炒房"禁令开始实施,对期房认购实行实名制。 按照规定,从今天起,南京市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也不得接受购房者的定金;在可以预售的楼盘中,购房人必须凭有效证件使用真实姓名认购;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者姓名,认购两周内必须签定买房契约,对
禁炒令还明确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内部人员及中介公司参与炒房抬高房价、赚取差价的,一旦发现,将吊销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质。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郭宏定:我们重点打击的对象是那些不以居住为目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也就是炒房号的人。 南京市民:政府这样限制当然很好,我们是工薪阶层,本来收入就不高,哪些炒房的人把房价抬高以后,我们更买不起了。 南京房地产开发商陈兴汉:我们认为炒房只会扰乱市场,人为推高房价,让开发商无从判断准确的价格,因此炒房不仅对真正的购房者受害,对开发商也有害。 据一项调查显示,2003年,南京市5个购房者中至少有1个是"炒房客",比例已超过国际公认的20%的警戒线;同一时期,南京的商品房价格平均每平方米上涨了1000元左右,涨幅居全国第四位,其中高达30%的投资炒房比例带来的虚火,是造成南京房价飚升的重要原因。 目前,南京房价仍然处于稳中有升的状态,不过自3月18日禁炒令公布以来,外地一些"炒房客"已开始转让手中的期房,平均每天被注销的购房合同在40件左右。 一直主张对"炒房"进行严管的社科院尹中立博士表示,光有禁炒令还不够,政府应当通过税收、金融等多种经济手段对炒房行为进行调节,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制炒房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