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立法再生超国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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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 08:44 新京报 | |||||||||
外资企业频频公关 内资企业弱势缺位 自从2月10日商务部有关人士公开表示将在年底完成直销立法后,直销立法就成为最近业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今年是中国承诺为直销立法的最后一年,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等在内的企业紧紧盯着商务部的一举一动。对他们来说,最需要的只是一个合法身份,在工商局能够以直销企业的名义进行注册。
据了解,《设立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工作,但是这项工作的主持者并不是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而是商务部外国投资司。商务部外国投资司副司长邓湛最近表示,在外商投资直销公司取得经验之后,可带动内资直销业的起步和发展。业内人士不禁担忧,这种“外资先行”的举动,会不会像零售行业一样产生一批实际上的超国民企业。 履行承诺VS迫于压力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第一副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薛荣久表示,直销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敏感问题,他关系到中国是否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形象问题。此次商务部对外透露的直销立法,虽然顾及了中国履行加入WTO的形象,但是最欣喜若狂的却是外资企业。 “在中国加入WTO前,我国禁止传销经营的作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并成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一项内容。”薛荣久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有关三年后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做出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的承诺和制定符合中国具体承诺以及中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义务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法规的承诺,都使中国政府目前必须对“传销”或“直销”这个敏感问题有所表示,因为这涉及到外资在中国直销市场的利益。 有消息透露,政府此次也是不得不表态,因为中国已经到了履行加入WTO的承诺的时间。但是外资直销企业这几年一直在多方“活动”,强烈要求直销在中国的合法化却是最主要的动因。 今年2月初,美国商会代表团到中国参加由中国贸促会举办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引人瞩目的是,这个代表团中,仅直销行业的代表就来了5家。他们中有几年前就已在中国获得直销转型合法身份的安利、雅芳、玫琳凯三大直销巨头,更有如新(New Skin)、康宝莱(Herbalife)两家鲜为人知的美国直销大王。他们此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敦促中国履行WTO约定,在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规,使直销合法化。 据有关人士透露:考虑到全局的利益,中国在加入WTO谈判时承诺2004年启动直销立法程序,但是这个承诺非常勉强,当时做出直销立法的承诺是对保护国内金融、保险等市场的一种妥协。 双轨制将瓦解内资企业 1998年中国颁布传销禁令以后,又批准了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合法外资企业,这被国内学者理解为中国双轨制:内资企业一律非法,外资企业10家合法。 直销业研究人士预测:如果《暂行规定》超前出台,直销立法滞后,内资直销企业只有面临三种出路: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经营,出走海外或变身为外资。 “外资率先准入,这不是歧视国内企业吗?到今天还搞这种超国民待遇是不对的,凭什么以外资企业为先为主?即使是吸引外资也要讲策略,这样做不符合中国一贯的国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王卫国表示,直销立法不应该歧视国内企业。 来自民间的传销企业天狮集团表态:一旦外资直销合法化,而内资直销企业还处于“灰色地带”,直销企业赖以自下而上的经营网络就会土崩瓦解,一夜之间,直销市场将完完全全是外资的天下了。 “让外资率先准入,可能是考虑到直销是外资企业带进中国的,其在市场运作上更有经验,也相对规范,希望以此来推动国内市场。而国内企业缺乏管理经验,如果经营不好,很容易变质为非法传销。”一位政府相关人士如此解释。 但这一解释很难令业界信服。有经济专家认为,本来外资已经很强大,进入中国市场虽然可以带动直销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市场竞争。此时,国内企业就是跑步前进都未必能与外资公司竞争。而如果直销立法让“外资率先准入、合法”,等外资企业在中国直销市场早已排兵布阵,早已把市场蛋糕切进自己的盘子时,国内企业再去争,还争得回来吗?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日前在“WTO原则与中国商业分销法制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无店铺业态与直销模式学术论坛”上强烈呼吁:“在直销立法这个问题上,不要指望中国的直销立法在一夜之间会大幅度开放,要有一个延续的过程,而不可能只允许几家外资企业搞,内资和外资企业要平等对待。” “以外资率先准入,制定适合国内企业发展的直销立法,同时履行对外资的承诺,这样做应该是比较稳妥的办法。”薛荣久表示。 直销立法缺乏内资声音 直销这种独特的销售方式使美国安利成功,也使其备受争议。“整个直销行业因为安利而产生争议,也因为安利而产生规则。美国的很多直销规则是因为安利的经营模式而确定。”中国研究直销行业的专家、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杨谦说。 1999年,安利公司曾经应中国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安利公司的经营经验与建议作为总结提供给中国的立法部门作为参考。后来,安利又提供了一份长达100多页的中英对照的《中国直销发展的过去与未来》的建议书,这份建议书还附加了“反金字塔销售规定样本”、“直接管理规定样本”等文书。一些业界有关人士看了安利公司的这套建议书认为,安利公司简直是在为中国未来出台的直销法建立范本。 来自雅芳的资料介绍说,在中国,雅芳在致力于经营批零销售模式的同时,也一直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国际上其他国家市场行业的成功经验供政府参考,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协助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立法规范。 中国商务部代表团今年2月赴美考察的行程之一就是参观美国5大直销企业,咨询美国企业对中国直销立法的建议。而去年9月在厦门召开的直销立法咨询会,也没有一家内地直销企业出席。 这很可能意味着,部分外资直销企业将率先得到合法承认,而国内直销企业的“国民待遇”还需要继续等待。已经把大半业务转移到海外的天狮集团总裁李金元希望知道:“在直销法规出台之前,内资企业可不可以参照外资直销的法规来经营。”他担心的是,在安利等企业率先“名正言顺”的情况下,会导致国内直销企业的业务员成批地倒戈。本报记者赵燕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