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监察土地使用权出让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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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09:38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周倩报道 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004年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 通知指出,2004年执法监察的工作重点是,继续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违规操作的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执法监察的范围是,2004年1月1日后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对8月31日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从严查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出让申请条件和出让结果等必须向社会公开,除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外,还应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必须及时、准确、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