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称临时进境货物暂不征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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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10:03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安)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临时进境货物暂不征税,并规定该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享受该政策的货物包括: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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