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出台8项措施 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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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 08:51 新闻晨报 | |||||||||
市政府昨天出台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8项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精神,立即组织对本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加强“三高”粮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已建成60万亩“三高”粮田的基础上,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在郊区重点粮食生产区域再投资建设40万亩“三高”粮田,增加粮食产量。 今年继续对种粮农户实施直接补贴。对水稻种植规模在5亩以下(含5亩)的,每亩补贴60元;5-15亩(含15亩)的,每亩补贴70元;15亩以上的每亩补贴80元。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增产技术。今年继续对粮农使用列入市优质水稻推广计划的水稻良种实施补贴。按全市平均每亩用种量,凡使用优质杂交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2元;使用优质常规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1元。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在前几年已对农民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对农林特产税、农业税实行零税率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本市郊区农村停止执行劳动积累工和劳动义务工。 加强农田地力建设,实施粮田换茬绿肥补贴。推进本市农田化肥、农药减量计划的实施,鼓励推广绿肥种植,以加强农田地力建设。从今年起,对列为养地计划的粮田换茬种植冬季绿肥的,按每亩30元补贴给农户。 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及时发布粮食价格信息,鼓励农民多种粮并出售余粮。 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发挥农资销售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确保农资的有效供应。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的变化,必要时实行最高限价。依法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农民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