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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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 17: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赵承、刘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督促供电、供气和运输企业坚决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天然气和化肥运输的价格优惠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优惠政策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减免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化肥价格管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化肥价格干预措施,对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国产化肥出厂价格、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以及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进行干预,确保化肥价格基本稳定,使国家给予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好处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去年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以后,受原材料涨价,进口减少、出口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尿素等部分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遏制价格上涨势头。 今年2月,发展改革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适时对化肥价格采取干预措施,同时降低了春耕期间中央进口化肥的综合经营差率。1月,明确恢复对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政策。去年12月,铁路货运价格调整,但对化肥的铁路运价仍执行原优惠政策,并继续免征铁路建设基金;工商业用电价格上调,但对于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