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令:早籼稻最低收价不低于每公斤1.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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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 17: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七日电(记者王永志)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今天发出通知,宣布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一点四元人民币元。 官方强调:此举是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积极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解除农民增加粮食生产的后顾之忧。
通知称,在早籼稻市场价格高于每公斤一点四元时,粮食经营企业按实际市场价格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一点四元时,由国家委托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按每公斤一点四元收购。粳稻、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也将于近期公布。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针对去年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以后,受原材料涨价,进口减少、出口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尿素等部分农资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遏制价格上涨势头,以确保化肥价格基本稳定,使国家给予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好处,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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