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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拒不工作者不能拿低保 包括三类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16:40 新华网

  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今天强调,要加强低保工作的社会监督和审批把关,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介绍就业者,以及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者,原则上不应纳入低保。

  针对一些地方近期出现的虚报冒领、搭车收费、强制销售、克扣低保金等不正之风,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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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公正。杨衍银说,要严格操作规范,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明确要求;对收入和财产核算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拿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尽可能科学合理的办法;要把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按月通报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形成制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该进的进,该出的出,能进能出。

  民政部要求,当前要重点完善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和定期抽查制度,并组织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每月对低保对象、资金发放、人均补差等重要数据按时向社会公布;要强化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设立低保热线电话,以利于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联系协商制度,会同财政、劳动、经贸、统计、工会等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记者/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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