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 广州南沙开发区增加17.7平方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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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10:08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影霞 通讯员/欧阳永晟 邱创泓) 昨晚,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南沙开发区的一个项目签字仪式上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调整增加17.7平方公里。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着广州市“南拓”战略的实施和大南沙开发步伐的加快,尤其是汽车、造船、钢铁、物流项目相继
近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并扩大规划范围,面积增加17.7平方公里。扩区的范围包括黄阁镇汽车产业基地和装备工业基地,万顷沙镇和珠江农场的临港工业区以及南沙岛南部的南沙科技产业园三个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