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小组将进驻四大银行 监测和考核不良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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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08:1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昨天,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银监会将在监测银行不良贷款的基础上,实现对银行的全面风险监测,同时将分别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设立“派驻监管小组”。该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实施。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制定的办法强调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监控:既监测不良贷款,也要监测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的风险;同时加强对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重
该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重点机构和客户进行直接监测。这些重点机构包括:不良贷款率前5名的银行分支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不减反增或不良贷款率不降反升的银行分支机构;非信贷资产预计损失率前5名的银行分支机构;表外业务管理混乱、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银行分支机构。这些重点客户则是:不良贷款余额在亿元以上的客户及拥有5家以上关联企业、合计贷款余额在亿元以上的集团客户。 为保障监管效果,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将分别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设立“派驻监管小组”,收集、分析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和综合改革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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