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美贸易争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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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07:4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实习生 郑莉莉 发自北京 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3月19日宣布,美国政府已经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了一份指控,指控中国对进口半导体产品征收歧视性关税,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该组织的贸易规则,损害了美国半导体行业的出口。这是中国自2001年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美国第一次向该组织指控中国。
中美贸易争端又起,美国、中国到底谁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这项指控的结果将会怎样?记者为此采访了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副会长何茂春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WTO事务中心首席专家程大为,请专家对WTO规则和这次中美贸易争端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 是否符合规则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摩擦、纠纷会越来越多,模式会越来越少,各界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美国的起诉 记者:您认为美国向世贸组织指控中国对国内的集成电路制造商提供了优惠的税收待遇,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 何茂春:任何一个国家当它认为贸易竞争,或者是国内的产业受到损害,或者认为它的贸易伙伴不遵守规则,或者是贸易一方造成了贸易双方的扭曲、不便利,或者是故意损害双边贸易关系,或者是其他情况,他都可以向世贸组织提出保护,每个人都可以提出指控,美国有这个权利,各个成员都有这个权利,包括中国。世贸组织目前受理310个案件,处理了90个左右,都得到了各个成员的拥护。 中国曾因钢铁的贸易向世贸组织指控过美国,并且胜诉,所以在世贸组织那里起诉和应诉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摩擦、纠纷会越来越多,模式会越来越少,各界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美国的起诉。但这次美国的起诉是基于什么问题就另当别论了。 程大为:关于美国这次就中国对半导体征收17%附加税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诉讼,正式的诉讼提在3月18日,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这一天就算开始了中美双方60天的磋商,我认为,中美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对贸易有问题提出诉讼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他们也有权利就这个问题向世贸组织提出磋商。但是他发难的原因和最后世贸组织如何评判美国是否正确,这个不好评定。我们中方可能认为它是没有问题的,那么美国认为现在是有问题的,所以它有权利提出这个诉讼,3月18日已经进入正式的法律的要求,就是进行60天的磋商,如果这60天措施没有实质性的结果,世贸组织就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审理了。 税收待遇差异 退税对中国的企业确实是享受了更优惠的待遇,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这种规定的确不太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的 记者:那么,您认为我国对于集成电路的这种税收待遇是否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呢? 何茂春:出口退税是各国的惯例,因为在购买出口产品的时候已经征收了增值税,这个产品的出口税返还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是不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则的。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出口退税,每个产品在购买的时候已经征收了增值税,在出口的时候要求退税也是正常的。况且中国的出口退税率并没有超过我们的增值税税率,都在这个范围之内,所以我们国家的征收税是完全合法的。 程大为:世界贸易组织这个规则本身是要求国民待遇的,国民待遇的意思就是对待中国的企业和国外的企业应该是同等的这种税收待遇,美国其实是针对国务院2002年发布的18号文件,这个文件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至2010年年底,对中国集成电路制造商按17%的税率征收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可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发等等。而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要征收同样17%的关税,但没有退税规定。所以在这种优惠政策的背景下,才引发美国半导体协会的不满。可能中国是的确有一个差别的待遇,中国企业能够享受退税政策,而外国企业不能享有这个优惠待遇,在增值税相同的情况下,退税对中国的企业确实是享受了更优惠的待遇,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这种规定的确不太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想法可能是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扶持中国一些幼小的企业和幼稚产业,中国的初衷对中国企业是有利的。但18号文件的执行本身出现了很多漏洞,据一些制造芯片的企业反映,他们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好处,真正给我们的这种优惠待遇并没有享受到,一个企业要达到实际税负超过3%的要求,从而享受退税,至少要把70%-80%的产品内销,同时毛利率要在30%以上,但实际上,国内芯片制造企业能维持如此高的内销比例和利润率的,非常有限。 既然这个文件在国内又没有实施好,还成为外国人抱怨的一个文件,我就有个想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成为一个成熟的政府官员,制定政策的时候既不踩世贸组织规则的线,又真正实实在在为中国企业办事。 中国企业半导体协会也认为,政策成为一纸空文,他们还要控告政府不执行已有的税收政策,中国政府官员要成为一个政策的成熟运用者,想要扶持中国的芯片产业,可以从基础的研究和发展下些工夫,而不是在税收政策上采取太明显的政策手法,这会让人觉得太过敏感。我希望通过这件事敲响一个警钟,不要先考虑美国的正确与否,先抓我们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做法,首先考虑自己是否成熟,成为一个成熟的制定者,通过这件事情得到一些启发。 存在同类指控 中国可以根据需要主动对出口退税进行调整,但美国的目的并不光是为了解决贸易问题,他还要解决信息技术产品在中国的投资问题 记者:除集成电路外,您认为美国还是否会对中国其他行业提出类似的指控? 何茂春:这回美国指控中国的一个大背景是美国所谓的对华贸易逆差,引起了美国国内一片不满决定的。美国统计的逆差是一千多亿,而我们统计是相差几百个亿,这是美国的统计标准和我们的标准不一样带来的。第二是,我们国家加工贸易所占的比重太大,所以很多产品并非我国贸易的产品,美国对我们的出口不满有技术上的问题。 第二个背景是人民币的汇率问题,在汇率上,美国不一定能找到干预贸易的借口,所以美国就会在特别保障措施和反倾销问题上设置一些障碍,以减少一些出口,这在美国国内是比较得人心的,美国的行业协会,工会,现在正在以依据美国的法律,而不是世贸组织的规则,对我们的反倾销进行调查,比如电视机产品。我觉得,在我们的汇率上美国找不到干预的理由,他只能在贸易的问题上提出某些主张是可以理解的。美国统计中国去年的逆差达到5千多亿,一个国家的贸易逆差达到5千多亿的确是让人震惊的。可以想象美国会采取其他的报复措施,我们可以把美国这次行为视为贸易不平衡的报复,而不能说明他们在中国出口退税上找到我们的毛病。 我认为,中国可以根据需要主动对出口退税进行调整,但美国的目的并不光是为了解决贸易问题,他还要解决信息技术产品在中国的投资问题。在2000年到2002年期间,外国公司向中国半导体工业投入了大约36亿美元的资金,业内人士估计,到2005年,外国投资总额将会达到120亿美元。中国对投资的回报率是比较高的,美国半导体业者担心,中国对国内生产厂家采取的退税政策会进一步鼓励美国公司把生产基地迁往中国。 程大为:这个情况是必然的。中美贸易的摩擦频繁发生,不断升级,而且是不可避免,但这个问题升级的程度会在一定限制之内的,是会在一定的政治框架的约束内不断发生,但在政治上是不会破坏两国的友好关系和既定的大的方针政策,但对各种经贸摩擦是会不断发生的。 在3月16日,美国行业协会的劳工组织对中国的劳工标准向美国的贸易代表佐立克提出,就中国的劳工标准提出诉讼,这个诉讼对中国的覆盖面是更大的,对中国的劳工标准提出问题,是要覆盖中国的全部产业的。如果美国用这张牌打中国,杀伤力会更大。美国会用无数花样进攻中国,美国是一个成熟的游戏者,而中国目前还处在被动的状态。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2004年以至将来,中美的贸易摩擦还是会不断升级的。 谈判解决可能 这次起诉,中美双方都会有所妥协,会不会交由世贸组织裁决还很难预料,最重要的是磋商阶段,也许在磋商阶段双方就能解决也不一定 记者:请您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则讲解一下,这次谈判需要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并请您展望这次谈判将会是一个什么结局? 何茂春:世贸组织正常的解决程序,第一阶段是促成双方协调,双方再磋商。第二阶段就交由世贸组织的多边体制内进行斡旋,还可以调解,斡旋不成功再交由专家组进行调查,最后裁决。整个诉讼期间180天左右,在裁决期间还有机会调解。 在世贸组织上美国未必能打赢,但有60天的磋商期,可以进行协调,在这期间,我认为,我们可能会做出一些让步,国内形势确实有让步的空间,国内现在出口退税税率还是很高,中央财政压力很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有限。另外我们总是把出口的胃口吊得太高也不好,我们的国家固然是要积极地拓展国际市场,但不能一味地去促成出口,来促进国内的发展,这种思维习惯应该改一改,进出口要有一个相对的平衡。 第二,要实现满足国内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味地追求出口跟一味地追求GDP是一样愚蠢的做法。我们尽量要促进出口,尤其要提高出口的附加值,提高我们的综合出口能力,但不是为了追求完成出口额。 我觉得,我们对出口政策也许有问题,但我们的出口退税不必要迎合哪个国家的需要,官司要打就打,输了就输了,输了我们就改,我们现在不是打不起官司,也不是受不了起诉,我们就是要学习世贸组织的规则。我们要相信世贸组织的公正,这个问题和反倾销不同,反倾销是各个国家自行审理的,但这个是在世贸组织上受审的,他的公正性在过去9年都是有口皆碑的,输了我们也不要觉得没面子。借此机会如果需要我们国家的出口退税再做调整,其实也无碍大局的。 这次起诉,中美双方都会有所妥协,会不会交由世贸组织裁决还很难预料,最重要的是磋商阶段,也许在磋商阶段双方就能解决也不一定。这个问题在整个对外贸易额上面影响并不是太大,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逆差问题、汇率问题和投资问题。 程大为:谈判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磋商,一共是60天,中美目前已经是步入这个阶段,磋商期间,中美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就能到此为止了。 如果磋商不成功,就要进入第二个阶段,世贸组织会成立一个专家组,成立专家组的阶段,中国一定要进行谨慎的准备,准备可以代表中方发言的专家。专家组确定之后就可以进行正式的诉讼程序,包括听证会,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这个阶段要持续10个月的时间,在这个阶段中国的任务量将会相当大,要真正准备打一场法律官司,这也是决战时刻。这个阶段也会做出一个总的裁决,裁决哪一方胜诉。 如果中国失败了就要进入第三个阶段,即中国的上诉阶段,这是上诉庭裁决专家组对案件的裁决是否正确的阶段,中国还会有一个扳回的可能。但如果中国不决定上诉,那世贸组织就执行裁决。 对预测中国是否能胜诉,我现在还很难预料。因为案件涉及到国内的一些税法,案件的发展也会很复杂。但关键是在看中国的准备情况,这些都是挑战。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目前要作为第三方参与此案件。我认为,在磋商期中国不要太软弱,从目前的战略,中美的贸易纠纷,从去年的格局可以看到,美国是不断地发难,他是以保护主义的攻为特点,而我国是以和为贵的守的特点。中国不断向美国让步,做一系列采购的大单,是一步步地往后退的守的状态。中国在适当的时候要给点脸色,不要太软弱了,不要总在退步,哪怕案子输了,也要输得有说法,大胆奋战一次。 在短期60天的磋商阶段一定要守住,要强硬一点。就案件本身用强硬态度能不能有所缓解,贸易中可以是同类产品进行磋商,也可以是一揽子地去说,跨产品的磋商。美国的散打战略,中国不可能再一个一个地接,这样的接法是会出现更多忙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