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查处产权转让违规问题 严防自卖自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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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 08:21 北京青年报 | |||||||||
贺劲松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着重对其中的8大违规违纪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这8大问题是:不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超越权限,擅自决定企业改制
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提出,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业务部门,监督转让进场,检查操作程序,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督促追究责任。要抓住行为审批,资产、产权定价,进场交易等主要环节,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