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缩银行信贷避免投资过热 再贷款浮息制度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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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 07:3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卫容之 发自上海 中国人民银行3月24日发布消息:决定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有关专家指出,这是调节目前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有效手段。 再贷款是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贷款浮息制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
这项新的政策规定,从2004年3月25日起,对期限在1年以内、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各档次再贷款利率,在现行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0.63个百分点。以20天以内再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2.7%,加点浮息后为3.33%。再贴现利率在现行再贴现基准利率2.97%的基础上加0.27个百分点,加点浮息后利率为3.24%。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浮息分三年逐步到位,且到位后加点幅度减半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戴国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带有紧缩银行信贷的目的。今年前两个月,国内投资骤然加速,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是1994年以来同期增幅最高的。过快和重复的投资增大了经济运行的潜在风险。投资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了信贷规模的扩大。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一旦市场需求变化,势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银行呆坏账增加,金融风险加大,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因此,戴国强分析,“再贷款浮息制度目的在于紧缩银行信贷,同时控制投资过热现象。” 央行认为,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重要步骤,有利于完善中央银行利率形成机制,逐步提高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能力;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利率关系,提高再贷款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有利于再贷款利率制度逐步过渡到国际通行做法。 据记者了解,为确保再贷款浮息制度的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全面、周密的部署,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认真执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和再贷款管理的各项规定,为金融宏观调控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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