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采沙权首次公开竞拍 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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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14:25 北京现代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自2000年长江禁采河沙以来,整个长江干流河道采沙权日前在九江完成首次竞拍。 经过来自福建、浙江、江苏、湖北、江西等地100多位竞拍人员的激烈竞争,长江江西段彭泽搁排洲采区河沙的开采权最终以1675万元拍出,高出起拍价1300余万元。同日,彭泽下三号洲采区的采沙权也进行了公开竞拍,九江三晶化工有限公司以660万元的价格中标
这两个采区的可采时间均为自取得长江河道采沙权许可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其中6月10日至9月30日和长江干流彭泽站水位超过18.2米时严禁开采。采沙权转让到期后,由彭泽县政府无偿收回。采沙权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 业内人士认为,向社会公开拍卖采沙权,实行阳光操作,既能规范采沙秩序,又使政府成为最大收益者。而在此前,长江干流河道的采沙秩序一直处于较为混乱的局面。以彭泽为例,采沙权界线不明,地方垄断势力和黑恶势力不断渗入,地方政府为遏制采沙无序状态头疼不已,收益上一年最多也只有500万元。 为规范长江河道采沙秩序,水利部决定对长江采沙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采区规划,并对采沙权实行公开拍卖。目前,长江江西段共划定彭泽搁排洲、彭泽下三号洲、湖口永和洲、九江县五十股等四个可采区,瑞昌市赣鄂边界河段一、二、三、四号采区待江西省与湖北省达成采沙管理协议后解禁,其他水域仍为禁采区。(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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