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关两大领域全力推行系列举措 促进CEPA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 09: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三月二十二日电 中新社记者 陈建 就在CEPA成为粤港澳三地调整升级经济结构的热门话题之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正在推行两大促进举措,并明确表示:促进CEPA,责无旁贷。
针对CEPA的具体内容,广东海关正在货物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两大领域实施一系列促进措施。 在贸易自由化方面,广东海关建立健全了深圳、珠海拱北海关原产地管理机构设置,在香港设立了电子预报关点,对香港输入内地货物实行电子预录制度,提前实现香港入境货物的电子报关和快速通关。利用联网核查系统的电子底帐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自动化对碰功能,保证零关税货物合法快捷通关。启动防范预警系统,对CEPA项下零关税进口的港产货物的各项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和监控,以防止第三方产品非法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同时,加强了与全国其他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加强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的联系,在通关的前中后三个阶段形成立体式监管与监控。 目前,CEPA项下零关税货物通关基本顺利,一月份广东海关已成功收到香港澳门发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六十七份,占全国总数的六成八,其中三十五票货物已在广东口岸成功通关,实际免征关税一百一十多万元人民币。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广东海关着重实行三项工作。一是扩大陆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的实施范围,逐步推广陆路转关运输GPS监控试点,进境地口岸转关由原先平均二十分钟减少到平均五秒钟内由通道完成自动核放,指运地车场验放由原平均三十分钟减少到平均八分钟;全面推进小型船舶的快速通关模式,将珠江口四个海关中途监管站、省内所有二类码头以及省内八成以上的小型船舶纳入快速通关模式范围,使省内大部分船舶可直航通过中途监管站。 二是粤港两地海关逐步统一使用部分监管单证,实施互认查验结果制度;与香港海关探讨统一使用水运舱单,在粤澳海关之间使用统一陆运载货清单,双方通关电子数据实行电子自动对碰。 三是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广东海关争取用三到四年时间,实现电子帐册全面取代纸质手册,逐步建立以联网监管为主、以“电子帐册+电子核销”模式为辅的加工贸易管理体系。 今年将对符合联网监管条件的年出口额一千万元以上的自愿联网加工贸易企业全部实施联网监管,同时进行电子核销改革试点工作,首先对年出口一千万以下、五百万以上的部分A类企业进行试点。另外,将尽快解决以往反映比较集中的消耗性物料监管和单耗执行标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