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交易将在三大产权交易机构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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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 08:10 中国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齐中熙) 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制度进一步明确。今后,国有产权交易将在京、津、沪三大产权交易机构内进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试点,负责发布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其或其所在的区域性产权市场组织相关产权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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