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新增商品申请延长至4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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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 08:1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京) CEPA框架下香港企业下一期新增零关税商品申请的接收单位香港工业贸易署20日宣布,业界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就申请实施下一期零关税新增商品的截止日期,将延长1个月至今年4月30日。香港工贸署表示,延长期限的目的,是让生产商和拟在香港投资的投资者有更多时间准备和提交他们的申请。 据了解,在CEPA框架下,自今年1月1日起,374项香港原产货品进入内地可获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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