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协议全面实施 粤港澳金融合作的七大步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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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 09: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记者陈建 随着CEPA协议全面实施,粤港澳经贸交流进入新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行最近透露了金融合作的七个方向。 在CEPA协议实施之前,粤港澳三地的金融联系已呈现出联系密切和天然互补的发展
目前,已有十家港澳注册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了二十五家各类分支机构,近十家取得了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广东也有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港澳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目前广东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在香港筹资累计超过三百八十亿港元,香港银行体系对内地银行所持债权近一千一百亿港元,对内地非银行客户所持债权近二百三十亿港元,对内地银行所负的债务约二千三百亿港元。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将在七个方面推进三地的金融合作: 第一,建立和完善以银行体系为主的跨境人民币流通渠道,目前正抓紧技术准备,保证跨境人民币现钞调拨的安全和资金清算渠道的畅通。加快在广州建立广东重点库,探索建立三地银行人民币跨境流通情况调查统计制度。 第二,深化三地支付结算领域合作。一是尽快完成广州和香港网络连通,建立粤港外币即时支付系统。二是继续完善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争取开通粤港外币、人民币票据联合结算业务。三是形成统一的外币清算体系,四是探讨建立粤澳票据联合结算系统、电子汇兑结算系统的可行性。 第三,加强票据承兑贴现、备用信用证项下人民币贷款、国际保理、资信调查等方面业务合作,促进跨境消费和投资置业。 第四,扩大三地金融市场的互相开放,将逐步发展银行同业拆借业务,提高广东资本市场对港澳资本的开放度,支持广东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上市,着手研究成立投资基金,打通广东居民投资香港证券市场的合法通道。 第五,争取尽快解决港澳居民赴粤办个人工商业务方面涉及的资金汇入和利润汇出等问题。 第六,加强反洗钱合作,建立粤港澳反洗钱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换机制、调查合作机制和司法合作机制,提高金融从业人员识别洗钱信息、追踪洗钱活动线索的能力。 第七,推动三地金融人才交流,积极争取与港澳合作建立国际金融人才培训中心,聘请港澳金融专业人士到广东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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