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公司成“虚壳” 人事权收益权归属难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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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 13:5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李振华北京报道 今年“两会”期间,包括吴敬琏在内的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以450亿美元外汇注资中行和建行”一事曾展开讨论。而为此新成立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在被国务院定为其直属机构后,它在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中将出演何种角色,至今也是谜团。
为此我们访问了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教授和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大用(王此前任职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系1998年财政部向四大银行注资2700亿元人民币方案的要设计者)。 外汇注资引发争论 《21世纪》:您如何看待这次以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 钟伟:《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最后一款规定:人民银行可以持有和经营外汇储备。但问题是这450亿美元注入银行体系后被从国际储备中扣除,所以尽管450亿美元仍然属于央行资产,但储备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第二,尽管这450亿美元不能用来冲销坏账,仅仅用来充实资本金,但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很难做到。即便中建两行用原有的资本金把损失类贷款全部勾销掉,但并不能保证此后不产生损失类贷款,这些损失在银行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不能冲抵的情况下,是不是要由450亿美元资本来冲销?怎么能够阻止商业银行进行冲销呢?如果阻止商业银行用这些资本去冲销的话,资本就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资本就没有配置到风险防范的各个环节当中去。 第三,外币资本金与本币错配。资产的扩张是要靠资本金作支撑的,但现在核心资本全都是美元和黄金,资产除了少量的200亿-300亿美元的贷款之外,其余都是本币贷款,假设人民币以后升值,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就会迅速下降。如何规避资本金汇率的风险和黄金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对商业银行是个难题。防范办法之一,就是将450亿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但央行又明确规定这450亿不能兑换,不能结汇,否则基础货币就会增加,有可能导致通货膨胀。 第四,中行和建行股份制改造的方案还没有披露出来就动用外汇储备对其注资是不合适的。中国的外汇储备和外国的是有微妙差别的,比如日本的储备就是对国外的债权,但中国的储备对外是债权对内是负债,因为中国实行的强制结售汇制度,每汇入境内一美元,央行就发行8.26元基础货币用以收购,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就显示基础货币的外汇占款增加,储备也随之增加。 动用外汇储备就是动用了对公众的债务,或者是动用了公众的对外债权,因此必须向公众披露详细的信息,使公众能够对此进行监督。但现在股改方案都不披露,如何监督? 对这次注资行为,外管局新闻发言人讲,外汇储备是为了保持对外支付,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如果有一天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干得很糟,影响金融稳定要不要注资?这就开创了非常危险的先例。 王大用:现在的外汇注资不一定不属于外汇储备,外汇储备要进行投资,比如买美元外债。4000多亿外汇储备用在了各种投资工具上,但问题是外汇储备是国家在未来面临不确定性的时候,遭到外部的危机和冲击,用来保证国家收支平衡和汇率的稳定,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这笔钱关键是要稳定,安全前提下保证有限的回报。从这角度上讲不应该投资于高风险的投资工具,而国有银行的管理很差,经营风险很高,违背了外汇储备经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但央行这么做也没有实质性的违规,因为银行上市之后,注入的外汇资本可以退出,重新成为外汇储备,注资作为一种银行改革的权宜之计也说得过去。 汇金公司地位尴尬 《21世纪》:您对汇金公司职能如何看待? 钟伟:我觉得汇金公司目前扮演的角色非常尴尬。 第一个问题,是汇金公司是否有强烈的监管动力。我们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在发布注资消息时说,从收到225亿美元的第1个小时起,计息就开始了,这样就让人很不理解。如果汇金公司给中行建行注入的是股本金,股本金只能是在一个会计年度结算之后,计算出利润提留,然后决定每一股应该分多少钱。现在从注资的第1个小时之内就开始计息,就是说注入股本金的收益水平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收益是没有关系的,或者说汇金公司给中建两家不是普通股本而是非积累永久优先股,是一种有债务的约束?这样的话岂不是对商业银行失去起码的经营约束? 第二个问题是,到底该不该赋予汇金公司人事权。如果汇金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没有决定权,那就是不完全股东,改制就很难有强有力的所有者约束。只关心资金的运作的话,就相当于金融国资委的角色,商业银行仍然是一个附属性的金融机构,改制基本上是往回走了。 如果汇金公司享有人事权的话,450亿美元毕竟不是来源于汇金公司而是公众,汇金公司难免滥用职权。如果汇金既享有人事权又享有财产收益权,那么便拥有了国有银行体系改革最大的发言权,这样就把银监会虚置起来。如果权利平等分配,中组部、银监会、央行和汇金之间的沟通和调整难度比较大,汇金公司的角色的确很尴尬。所以是进也难退也难。 应该将汇金公司作为全国人大的直属机构,由人大财经委或其他机构来直接管理。因为储备属于公众负债,涉及公众利益。另外要割断中建两行与行政的瓜葛。放在人大监督之下进行改制,可以形成权力制衡。 王大用:汇金公司难当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从现在来看汇金公司是虚置的空壳公司,许多官员都来自于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外管局,属于政府官员,他们的职责到底是什么?他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工作目标,极容易造成目标之间的冲突。另外公司的实体业务在哪里?职责是什么?因此汇金公司只能作为一种过渡,以后必须把国有出资人真正人格化,由人格化的出资人来专门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出资人虚置问题。 如果今天不进行制度的革新,再次注资5年以后看今天可能和今天看五年前一样。 建议成立银行控股公司 《21世纪》:我们究竟应该如何避免现在治理结构的缺陷? 王大用:我认为应该把现在所有银行的国有资本都集中起来,在这些银行之上,建立一个国家银行控股公司,国家对银行控股公司进行注资,这个控股公司再将资本投资到国有银行之中。这不需要实际操作,组织机构完善之后,一个简单的会计操作就行了。比如现在6000多亿的四大银行国家资本,变成国家对银行控股公司的资本投入,负债就是对国家的负债,资产就是对四大银行的股权。 控股公司所有的职能就是保证出资安全。然后使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这时候董事会的董事就由原来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大股东共同委派,当然还有代表存款人和公众利益的独立董事。 《21世纪》:那么控股公司的官员仍然由国家委派吗?与现在的汇金公司有什么区别? 王大用:国家仅仅是对国家银行控股公司这一级任命官员,其职责就是使银行资本增值,但不再参与经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使银行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不再只是官员。在经营层,比如工商银行的行长就由董事会在银行家市场来聘任,工作业绩不理想,由董事会决定其去留,不再由中央或中组部来决定。国家任免截止在控股公司这一个层面,往下切断银行与行政的脐带,按市场化运作。 目前汇金公司根本起不到这样的作用,汇金公司的体系,我理解是在去年前几个月,国家按注资、资产剥离的思路延续下来的结果。如果我们到此为止,恐怕这次改革又会流产,白白地损失450亿美元和几年的宝贵时间。 《21世纪》:现在四大银行都有计划发次级债,您怎么评价这样的行为? 王大用:四大行都发行次级债谁会来买值得研究。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主要的购买者是四大银行。如果四大银行发行次级债,谁来买呢?如果不在银行间市场上,那这么大的资金量,能不能发出去是个问题。 再一个发债的动机是什么?要达到上市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这么急功近利的做法不足取。另外,次级债的利率究竟定在什么水平,如何向社会公众解释次级债的最后清偿性质都是一个问题。 汲取日本银行业改革教训 《21世纪》:日本政府对银行进行注资和治理结构改造,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博弈过程,虽然银行上市了,股权分散了,融资渠道多了,但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好的股权结构,各种利益集团不断博弈是日本政府持续对银行进行重组和注资,中国如何避免这个问题? 钟伟:日本经验教训值得借鉴。首先商业银行改革的时机选择非常重要,银行改革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日本在经济萧条时候进行银行改革,此时企业境况不太好,居民的储蓄增长比较慢,银行经营自然不太好,银行改制带来的问题使银根进一步紧缩,这造成更多的企业倒闭,银行资产质量进一步降低,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选的时机不错,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我们现在说让世界分享中国经济的增长机会,实际上是中国与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分享收益,也共担风险。这一点中国比日本明智。 其次在制度结构上,必须明确谁对什么事情负责,必须有一个惩罚机制。日本强调公司治理结构时,是董事会共同决策,集体承担责任,实际是没有人承担责任。中国情况类似,并且集体负责有强化的趋势。 第三点,竞争环境的原因。日本在服务业方面的开放特别差,日本在服务业开放度只有1%,没有国外同行的充分竞争,日本国内的银行整体没有动力提高治理水平。这一点中国要好一些,有大量的外资银行参与竞争。因此,我想中国不会出现像日本那样反复注资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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