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督监督者?江西审计局长接受审计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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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8日 10:16 新华网 | |||||||||
新华社南昌3月18日电 (记者 冯丽) 江西省在市、县两级审计系统内建立起了审计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自去年建立这项制度以来,凡市、县两级审计局长发生工作调动时,都要接受上一级审计部门的审计,从而回答了社会上普遍关注的“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 据江西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处负责人介绍,2003年2月,江西省纪委、省审计厅等部门
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已普遍开展了审计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1个设区市的审计局已有5个审计局长接受了离任审计。11个设区市同时开展了对其辖下县(市、区)审计局长的任期审计,有的设区市审计覆盖面达到100%。 从审计情况看,审计局自身的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审计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推行,打破了审计系统自身无人监督的现状,对加强审计人員自我约束、规范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江西主要是对市、县审计局长进行离任审计,这种“先离后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今年,江西审计部门将对审计局长实行任中审计,不论其工作是否有调动,一律在任期中接受审计。这样,更有利于将不规范的行为和腐败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