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状告证券虚假陈述维权案股民获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9:10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历时整整一年的福建省首例股民状告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终于传出了“利好”消息。福建证券维权律师团日前宣布,该律师团代理的股民状告圣方科技民事赔偿案已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规定,圣方科技在今年5月1日前,应向投资者全部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等,赔偿额将超过17万元。 去年6月,福建证券维权律师团开始接受各地投资者的委托,状告圣方科技。同年8
律师团的王建新律师介绍,律师团提出的索赔方案除了全部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外,还包括银行利息和诉讼费用。从去年11月至今年的2月份,在哈尔滨中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经测算,圣方科技的赔付率近95%,这意味着投资者共18万元的索赔额将拿回17万多。 作者:杨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