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国代表:捍卫国有资产安全 惩治腐败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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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9:03 经济参考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人大代表金志国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建议说,政府应当捍卫国有资产安全,惩治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种种腐败行为。 金志国代表是青啤公司总裁。他认为,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与目前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相伴产生的,是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必然现象,但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要采取有效的遏制措施。
据国资委前不久公布的数据,中国经营性国有资产大约有10万亿元。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2002年,审计署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以及决策严重失误等原因损失了72.3亿元的国有资产。 金志国分析说,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主要有五条:一是将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低价转让,使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如在外资购并国有资产时,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利用MBO(管理者收购)的形式,管理者低于正常价格购买国有资产。二是私设“小金库”或设立“寄生公司”,使大量国有资产在账外运转时流失。三是利用行政手段,将国有资产“缩水”“打折”并隐匿,个人非法占有。四是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五是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将国有资产的处置过程置于阳光之下。”金志国代表说,“评估要公正,转让要公开,操作要透明。”他为此建议,要建立国有资产公开拍卖制度,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避免转让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在买者和卖者的竞争中形成国有资产市场价格,减少乃至消除国有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的现象。国有企业资产清理、评估以及重要改制方案等,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反馈,将企业改制工作置于群众的参与监督之下,杜绝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 金志国代表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有对国有企业的指导、督查责任,应当强化其监督、审核、查处机制。他认为,卓有成效的审计工作是国有资产强有力的看护者,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应当加强。他说:“今后,应当扩大审计范围,让百姓清晰地看到政府捍卫国有资产安全、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公正透明的勇气。” 作者:丁锡国 翟伟 |